问题 |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
释义 |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 口说无凭,但光有凭借条,也不能笃定借贷关系成立。决定借条生效的关键条件是,出借人将借款提供给了借款人。总而言之,借款从出借人手中转移到了借款人口袋,那么借贷关系才得以成立。 一、丢失借条怎么讨债 借条遗失后的讨债方式是: 1、民间借贷借条丢失的,如借款人承认借款的事实,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补写借条,或直接约定还款时间;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借款事实的,出借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 2、根据法律规定,在借贷案件中,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是否实际提供借款,由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如出借人无其他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且借款人不予承认的,由出借人自己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将会视为不存在借贷关系,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二、可以打赢官司吗只有借条能不能认定存在借贷关系 不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应为,出借人对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出借方已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借款人则对于其已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举证责任。所以仅有借条不能认定存在借贷关系。 三、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办? 1、如果借条是借款人本人签字,这个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借条中,借款人把债权人的名字写错,出借人应当及时纠正,如果没有发现能够及时还款也无所谓。 3、如果债务人以不是债权人的名字为由不还借款,具有诈骗嫌疑,可以向公安局报案。 只要借款人确实实际取得了这笔款项,就应当负清偿义务。至于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与实际出借资金的人不相符合,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 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际出借人向借款人再要求清偿的,可能就需要打官司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