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注册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依法前往有关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提交规定的资料; 4、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刻制印章,开立账户,办理税务登记。 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