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日期可以不一致吗 |
释义 | 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成立时间以最后一方签字的时间为准。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签合同有效应具备签订主体适格、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达成生效条件等条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合同签订日期是否可以不一致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而合同成立的时间以最后一方签字的时间为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签合同怎样算有效 签合同有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签订合同的主体适格; 2.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合法,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4.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达到。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签合同一般多久生效 签合同一般自成立时候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生效时间或法律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但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一般都是成立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拓展延伸 根据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合同的成立时间与合同的效力是密切相关的。如果合同在成立后一段时间内没有被确认或者发生效力,那么合同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合同在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被确认或者生效,那么合同将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效力期限,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是密切相关的,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效力期限。 结语 合同签订日期是否可以不一致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而合同成立的时间以最后一方签字的时间为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签合同怎样算有效?签合同有效应具备以下条件:1.签订合同的主体适格;2.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3.合同内容合法,没有违背公序良俗;4.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达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合同一般多久生效?签合同一般自成立时候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生效时间或法律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但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一般都是成立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29)\t第九条\t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t第十四条\t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t第一条\t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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