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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在什么地方起诉
释义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后,如果对方是自然人则在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和开庭;如果对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在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和开庭;如果对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也是在对方的住所地起诉和开庭。
    一、欠钱不会的要按照何种程序起诉
    遇到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起诉债务人:
    写好起诉状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还款,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提示向法院提起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起诉后法院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最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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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2: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