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即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