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方没有履行相应的责任拒绝对方探视权的方式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是: 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 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的; 4.探望一方存在严重品质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