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给探视权的可以起诉。如果在法院进行判决之后,有抚养权的一方还不让另一方看孩子的,无抚养权的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但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那么行使探视权时接走孩子犯法吗? 1、如果行使探望权时接走孩子,违反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的内容,有可能面临违约责任的承担。 2、若接走孩子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后,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综上所述,离婚之后不给探视孩子的,是可以起诉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您了解了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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