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你带着你的工资卡进账单(去银行打印),和你的工资条,去你的财务部门说明情况,请他们查询确认,确认没有打到工资卡后,直接去财务处索要,并提供正确的工资卡号。一般银行卡是针对个人用户储蓄而发放的,应由个人申请,每年应收取年费;而工资卡是针对单位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而发放的,一为财务划帐方便、二为减少现金流通,一般由单位申请,银行不应收取年费;但银行处于自身利益考虑,也收取年费。所以现在单位一般要求职工提供相关银行的个人账户,工资卡和一般银行卡也就没什么不同了。只有通过银行帮你联系该人,希望他能够主动退还给你,银行也不能向你提供该人的相关个人信息,如电话、联系方式等。如果不退还,只有法律方式解决了,将该人和银行告上法院,请他退回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