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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示催告程序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释义
    (一)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
    (二)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两大类:一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什么是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指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什么情况下必须公示催告
    有下列情况时需要公示催告: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船舶转让时,受让人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及时主张权利,消灭该船舶附有的船舶优先权。
    受让人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应当向转让船舶交付地或者受让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
    因此受让人应依何种程序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
    船舶转让时,受让人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及时主张权利,消灭该船舶附有的船舶优先权。受让人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应当向转让船舶交付地或者受让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
    农村征地的程序有哪些
    农村征地的程序有:办理用地申请,拟定征地方案,征地审查,征地审核与批复,征地方案公告,制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补偿措施进行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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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