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建议联系具体的承办法官,询问诉讼缴费时间,请法官明确答复。按照法官答复的时间缴费即可。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这样可以避免因立案后7日内未及时缴费导致撤案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行政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第二十一条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反诉受理费由被告预交。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预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或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