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是需要去工作单位去开具的,一般都是由人事部门负责。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朋友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已经处于离职状态,或者刚去新公司不久,这样的情况下银行一般是不会同意你的贷款请求的。所以想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朋友,在贷款之前不要轻易换工作。 对于像个体户这样无法开具工资证明的,可以向银行说明情况,并一个银行流水做还款能力辅助证明。 (一)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的填写要求如下: 1、工资金额要如实填写,填写金额以实发工资为准 2、收入证明尽量使用打印件,以免出错 3、工资证明一定要提供原件,即公司盖章部分必须是红色的鲜章,不能使用复印件(不论是黑白件还是彩印) 4、一定要加盖单位工资主管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印章的主体名称须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名称相一致 5、证明出具时间为申请日当月或上月 6、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扣减家庭成员公积金月缴存额后金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百分之50,且人均剩余收入不得低于福州市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的3倍。 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银行政区域内且在所在区域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