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昭通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什么时间办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昭通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办理地点 昭通市市民之家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北区社会保险服务区窗口(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285号,北部新区市公安局斜对面和市档案局正对面)。 三、昭通社会保险费延缴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二十五条参保单位因不可抗力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养老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参保单位必须全额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