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正常死亡时是否需要进行尸体解剖? |
释义 | 这段内容介绍了关于死因鉴定和医疗事故的相关规定。明确死因且无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病历确定死因;医疗事故的鉴定依据是医疗鉴定,而误诊情形包括诊断是否准确、治疗过程是否全面等;尸检结果时间期限为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应当由符合资格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拒绝或拖延问尸检的责任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承担。 法律分析 1、明确死因且无争议的情况。如果病人在住院后经过一系列检查后,可以明确地确定死因,病历中的诊断没有问题,家属也同意这个死因诊断,那么就可以根据病历确定死因。在这种情况下,医患争议通常会围绕治疗是否正确及时展开。 2、鉴定机构不要求尸检的可以。医疗官司的判决依据是医疗鉴定。死亡原因是鉴定的重要依据。 一、误诊在什么情形下才应承担法律责任 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误诊情形如下: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 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 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 (3)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 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二、医疗事故尸检结果时间期限是多久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问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 拓展延伸 解剖车祸是怎么鉴定的呢? 一般情况下,通过尸表检验可以确定死亡原因并且事故各方对死因都无异议的,不需要进行尸体解剖。尸表无法确定死因,或者各方对死因争议较大,或者患者自身疾病重而外伤较轻的,疾病在死亡中有可能存在参与度的,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确定死亡原因。 结语 明确死因且无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病历确定死因;医疗事故的鉴定依据是医疗鉴定,误诊情形包括诊断不准确、未能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过度自信等;尸检结果时间期限为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7日,且应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或拖延尸检可能导致责任归属纠纷,因此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时,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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