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装部调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调档案方法: 1、回老家开具接受档案单位的调档函。 2、凭借调档函去泰兴把档案费结清,开具调动手续,档案保管部门直接邮政特快专递到档案接收单位。 3、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四条 全国的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 委员会领导下,由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 大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负责本区域的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以下统称县人民武装部)负责本行政区域预备役军官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预备役军官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预备役军官所在的工作单位,应当支持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履行其他兵役义务,协助做好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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