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 停工留薪期 间工资福利、生活护理费(评残前、评残后)、.各级伤残待遇(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 就业补助金 )。如果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循司法途径解决,届时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借助法院司法强制力,不容对方拖拉推诿、抵赖。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