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过期了,然后丢了,别人捡起来能用吗? |
释义 | 不能。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身份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被视为作废,不能继续使用,所以被人捡去也没关系。不过你应当及时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否则,将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贷款还清了,准备解押车辆,身份证丢了,能解压吗? 还完车贷后去车管所解压是没有期限的。解压流程如下:1、车主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贷款还清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资料到所在地的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解押手续;2、车主填写完《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并将其他所需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办理;3、工作人员办理完手续后,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就会有解除抵押,车主可以自己保留绿本了。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身份证丢了,能网上办吗? 网上可以办身份证。凡是身份证丢失且身份证为已采集登记指纹信息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照片、指纹信息须均在有效期内,上一次办理身份证后,户籍信息没有发生变更,即可在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一般属于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我以前丢了身份证,补了一张新的,到现在我的新身份证丢了,旧的找到了,还能用吗? 一、补办身份证旧的找到了还能用吗如果还在有效期内找到了还能用。但如果新的身份证发下来后,旧的身份证应该上交身份证办理机关,因为有可能出现新旧身份证的信息的不对称,再使用旧证,反会带去麻烦。因为丢失的身份证虽然找回来,但是和户籍系统上最新办理的身份证照片有效期等信息不同,因此部分部门办理业务还是办理不了的,建议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并交回旧的找回的身份证二、身份证丢失怎么补办二、身份证丢失怎么补办二、身份证丢失怎么补办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2、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居民证过期,能补身份证吗, 法律分析:如果只是身份证过期去补办身份证,那要带上你的户口本和过期的身份证,如果是身份证丢失,补办身份证只要带上户口本即可。除此之外,你还要填写一张身份证遗失证明,证明你之前丢失的身份证无效,他人不得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丢了怎么办,能暂时半个吗? 身份证丢失不需要登报声明。身份证办理期限: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交通便利的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未到领取时间想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或通过公安机关网站查询进度,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日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7至15日。身份证需要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准备变更材料、本人户口簿、原身份证等;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补办的新身份证需要本人户口本、旧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并且需当事人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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