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移民加拿大的养老福利有哪些 |
释义 | 加拿大养老保障金是加拿大政府提供的福利项目中最慷慨的一种个人福利。它包括四个类别:养老津贴、低保补助、配偶补贴和遗孤补贴。其中,养老津贴是养老保障金项目里最主要、适用最广的一个类别,适合绝大多数65岁以上的老人,需要申请才可以领取。申请条件可分为在加拿大居住和居住在加拿大境外两种情况。养老津贴申请时间在满64岁之后的一个月,申请周期约为11个月。低保补助是为加拿大低收入家庭提供的额外养老福利,政府 法律分析 加拿大养老保障金(OldAgeSecrityProgram)简介 养老保障金,通常称为OAS,是加拿大政府提供的福利项目中最慷慨的一种个人福利。与其他福利项目不同,它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即可领取。加拿大养老保障金中有四个类别:养老津贴(Pension)、低保补助(GIS)、配偶补贴(Allowance)和遗孤补贴(Allowanceforthesrvivor)。 二、养老津贴(Pension) 这是养老保障金项目里最主要、适用最广的一个类别,适合绝大多数65岁以上的老人,需要申请才可以领取。这个津贴是算作收入,需要收税的。 1、申请条件可分为两种情况: 1)申请时在加拿大居住: ①年满65岁或以上; ②申请养老金时持有加拿大合法身份; ③满18岁后,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 2)申请时居住在加拿大境外: ①年满65岁或以上; ②出境居住前持有加拿大合法身份; ③满18岁后,在加拿大居住满20年。 就算两者都不满足,也还是有机会领取养老金的,加拿大和一些国家签有社会保障协议,比如美国,根据协议不同还是可以领到一定的数额的养老金。 2、养老津贴申请时间 在满64岁之后的一个月,如果收到一封来自加拿大服务局(ServiceCanada)的信件,这份信会告诉申请人符合领取养老津贴的条件。之后系统会自动为申请人注册养老津贴,但如果没有自动注册,就需要自己申请了。也有可能不会收到或者漏收这封信,总之,快到65岁的时候就要开始注意养老金相关事宜了。据官网提示,申请周期约为11个月,所以申请人请提前11个月申请。 即使没有达到获得全额养老津贴的要求,仍然可以通过这个计划领取到全额津贴,代价就是延迟领取养老津贴的时间。从2018年7月开始,加拿大居民在65岁之后,如果不领取养老津贴,每个月的金额将会上涨6%,可延迟到70岁,也就是上涨36%,当然都是在全额之下的上涨。 三、低保补助(GIS) 低保补助是为加拿大低收入家庭提供的额外养老福利,政府按月支付,而且免税。申请人需要持有加拿大合法身份,并且正在领取养老津贴,还有年收入要求。本项福利每年六月会对年收入重新衡量一次,以更新资格。 四、配偶补贴(Allowance) 这项补贴是为已经符合GIS的一些家庭的再次福利。申请配偶补贴所需条件: 1)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60-64岁; 2)申请人的配偶可领取养老津贴以及GIS; 3)申请人本身是加拿大合法居民身份; 4)18岁后,在加拿大住满10年; 5)低于最高收入。 拓展延伸 加拿大是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政府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提供了一系列不同的养老福利。这些福利包括老年金、医疗保险、住房补贴、护理保险、家庭护理服务等。 加拿大老年金是一项由政府提供的养老金,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加拿大政府的规定,年满65岁的公民可以获得老年金,金额逐渐减少。 加拿大医疗保险是一种由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为加拿大人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无论是加拿大公民还是永久居民,都可以享受医疗保险。 加拿大住房补贴是一项由政府提供的住房补贴,旨在帮助老年人解决住房问题。根据加拿大政府的规定,65岁及以上的加拿大公民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加拿大护理保险是一种由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为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提供保障。无论是加拿大公民还是永久居民,都可以享受护理保险。 加拿大家庭护理服务是一项由政府提供的家庭护理服务,旨在为需要家庭护理的老年人提供保障。根据加拿大政府的规定,65岁及以上的加拿大公民可以享受家庭护理服务。 以上是加拿大的一些主要养老福利,这些福利为加拿大老年人提供了全面的支持和保障。同时,加拿大政府也一直在努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结语 加拿大养老保障金(OldAgeSecrityProgram)是加拿大政府提供的最慷慨的福利项目之一,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即可领取。它包括四个类别:养老津贴(Pension)、低保补助(GIS)、配偶补贴(Allowance)和遗孤补贴(Allowanceforthesrvivor)。申请人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才能领取不同的福利,其中养老津贴是最主要、适用最广的类别,适合大多数65岁以上老人。申请人可以在满65岁后申请养老金,也可以在65岁之前申请全额或部分养老金,而低保补助和配偶补贴则适用于低收入家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 停留居留 第四十三条 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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