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穿拖鞋开车应处以记2分,并处罚款50元的处罚。 1、机动车驾驶员不得穿拖鞋驾驶车辆。在发生事故时,如果有一名司机穿着拖鞋,即使司机对整个事故不负责任,事故责任由另一方承担,司机也将接受交警穿拖鞋驾驶的处罚; 2、如果根据事故情况,双方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司机除了要承担事故责任外,还要接受对穿拖鞋开车的处罚; 3、由于拖鞋不跟脚,很容易出现鞋子滑落的现象,特别是车主在紧急情况下更是可怕。 开车注意事项: 1、经常检查轮胎气压、磨损程度、有无硬伤,不要购买翻新胎,在高速行驶过程中轮胎和路面接触面积没有成人 的手掌大,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 2、 不要随意变道,变道不止要观察旁边一个车道的 情况,至少要看两个,要知道其他车道的车也可能变到你想去 的车道; 3、 不要一次变多个道,打一次转向变一个道; 4、 车内准备瓶水,可以口渴了喝,要是水箱开锅, 刹车过热,也能派上用场; 5、 车有问题及时修理,不要觉得问题不大就不管, 判断该不该修应该是修理厂的事情,经常大问题是小问题积累出来的; 6、 记得要系安全带,它是保障你发生事故的时候能 始终在车里,受到车身保护,不带安全带高速行驶和开摩托车 危险差不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无)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