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其中一个股东找不到人 |
释义 | 法人可以申请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解散公司决议后,可以依法定程序注销公司。 法人如果是股东,且持有公司表决权达到10%以上的,可以以公司经营严重困难为由,申请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然后再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注销公司法人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注销公司就是对公司进行解散清算,如果章程没有特殊约定,那么经公司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即可,如果3个同意公司解散的股东表决权累计起来不到2/3,那么只要达到10%,在公司继续经营下去会损害股东利益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 如果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殊限制,那么股权转移到另一个股东名下是完全自由的。 二、公司法人是否有权解散公司 公司法人没有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要解散公司,可以按如下方法操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要求公司解散; 2、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情况下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解散。 公司因相关法律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民间公司解散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有以下这些: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上述四项诉讼解散公司事由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除了上述四项理由外,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其他任何原因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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