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中无效合同的规定: 1、无效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主体不适格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等。 无效合同的条件: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6、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7、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综上所述,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