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结婚登记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涉外结婚登记条件包括:男女自愿结婚,男方年满22岁,女方年满20岁,双方无配偶,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关系。涉外婚姻登记程序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向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填写结婚登记申请声明并亲自签字或按指印签字,宣读本人声明,提交近期照片。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 涉外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必须自愿结婚; 2、男年满22岁,女年满20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三代以内双方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关系。涉外婚姻程序是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向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者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各填写结婚登记申请声明,婚姻登记双方必须亲自在婚姻登记申请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字或按指印签字,婚姻登记双方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声明,当事人提交三张两寸近期照片,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拓展延伸 涉外婚姻登记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双方必须具备法定结婚年龄,通常是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其次,双方必须自愿结婚,不存在强迫、欺骗等情形。另外,双方应当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有效的护照、身份证等。此外,涉外婚姻登记还需要提供婚姻登记申请书、户籍证明、未婚证明、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在登记过程中,还需要进行面谈、核实和审查,确保双方的婚姻是真实有效的。总之,涉外婚姻登记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结语 涉外结婚登记条件包括:男女自愿、年龄要求、无配偶、无亲属关系。登记程序要求双方共同向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填写申请声明并提供相关材料。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双方权益,确保真实有效的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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