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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拒不退出公共租赁房屋应该怎么办
释义
    拒不退出公共租赁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转租公租房双方怎么处罚
    会收回公租房,然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原承租人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二、公租房装修纠纷该如何处理
    公租房的承租人是不能擅自装修所承租的房屋。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26条的规定,公租房需要装修的应当取得公租房所有权人或运营单位的同意。如果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装修公租房并且拒不恢复原状的,应当要退回公租房,拒不退租的,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责令限期退出,逾期不退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公租房有没有收入限制
    申请公租房工资标准,是每人收入不得超过2260元。根据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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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8:3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