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明确重大政治意义,“三个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具有重大意义;明确重大现实意义,是法官独立审判的重要制度保障,对司法权正确行使起到监督作用,有利于打造一支清正廉洁政法队伍;明确操作做法,理清政策界限,明晰依法履职和干预过问案件的边界,认清违规情形,按时按规进行上报;明确责任和后果,把握外部过问、内部过问、接触交往三种记录类型,辨别不记录和不如实记录情况,打破“零上报”现状;明确几个界限,区分四类案件,加强监督管理,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支持院庭长正当履职,防止正常监督管理出现空白点。 法律依据: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