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里就一个女委员有哪些待遇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村委女委员,也就是俗称的妇女主任。妇女主任是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代表,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等职责。 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维护妇女合法地位,调动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 二、通过学习和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帮助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使全村妇女都学法、懂法、守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三、组织本村妇女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活动,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积极投身于农村经济建设。 四、关心妇女身心健康,对妇女进行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和卫生常识的宣传,与打骂、虐待、摧残妇女身心健康、剥夺妇女权利的行为作斗争。 五、在妇女中进行文明家庭教育,增强家庭、邻里之间的团结。动员广大农村妇女解放思想,抛弃陈旧观念,为全村脱贫致富发挥自身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