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平等权。国家机关与医疗机构应当一视同仁,保障每一位患者接受诊疗的权利。其他公民也不应将患者视为洪水猛兽而歧视患者。 2.自由权。不可否认国家机关要控制疫情扩大需要限制公民尤其是患者的部分自由权利如人身自由,但并不意味着公民的自由权在疫情爆发时便形同虚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