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生儿最迟一个月以内上户口。孩子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落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1、带上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准迁证;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开具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带上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