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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房没户口可以分房吗?
释义
    从法律上说,当事人虽没有拆迁地的户口,但因婚姻长期生活居住在拆迁地,且已享有拆迁地的居民待遇的,是应享受拆迁待遇的。不过,现实中拆迁补偿安置时多以户口为准。所以,当不予安置待遇时,当事人需要通过法院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
    一、离婚不迁户口是否享受动迁补偿
    离婚不迁户口,与是否可以享受动迁补偿,这两者之间没有联系。
    如果这是离婚后协议的不动产,才有拆迁补偿。所以即使离婚,不迁出户口,到房子拆迁了之后,也还是享受不到赔偿。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是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综合考虑。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资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婆家正在拆迁,假如离婚的话户口没有,可以拿到钱吗
    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离婚,但出于种种原因,户口并未迁出。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未迁出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当然,如果双方有相关协议且房产分割清楚,或者离婚后户口就已迁出的,又或者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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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