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内容由公安机关出具,并非是我们想让公安机关怎么写他们便怎么写。办理证明流程如下:个人申请查询犯罪记录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查询申请表》及以下材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二)外省市居民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北京通”展示电子居住证(卡)或本市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效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或工作居住证; (三)港澳台居民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外国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护照、永久居留证件。 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公安局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第五条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六条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