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案件到法院一般会通知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当人民检察院将卷宗移送给法院,法院立案庭签收后,向刑庭移送,刑庭案件承办法官收到后,会通知被告人到法院领取起诉书。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