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时候,会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但具体的判刑由人民法院审判后确定,所以检察院量刑不一定会比法院重。 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百七十六条 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制作案件审查报告,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经公诉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办案人员认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在审查报告或者量刑建议书中提出量刑的意见,一并报请决定。 检察长承办的审查起诉案件,除本规则规定应当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以外,可以直接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