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丈夫是贫困户,我没有迁户口,能被认定为贫困户吗? |
释义 | 贫困户标准及申请流程。贫困户的条件包括低收入、无劳动能力、残疾或孤寡老人等。申请者需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流程包括信息采集、民主评议、公示和审核等环节,最终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确定为贫困户。 法律分析 一、贫困户标准是什么条件 1、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有: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没有经济来源且自身无劳动能力的; (4)身体或精神残疾无自理能力的; (5)孤寡老人或者是子女无法尽赡养义务的。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贫困户申请流程是什么 贫困户申请流程如下: 1、贫困户提出申请; 2、组织入户信息采集; 3、提出贫困户名单上报村两委; 4、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确定该村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 6、根据贫困户申请情况,由各乡镇提出贫困村申请名单报市扶贫办审核; 7、同时组织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8、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进行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 结语 贫困户的申请条件包括: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没有经济来源且自身无劳动能力;身体或精神残疾无自理能力;孤寡老人或子女无法尽赡养义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需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将获得相应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一百条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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