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大学毕业了团员关系不可以不转。不转团关系会使团员身份无法核实,对推优入党、申请入党等带来一定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凡在建有人事档案的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部队入团的团员,因调工作、毕业、复员转业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其入团志愿书应与人事档案一并转移。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团员档案应当按国家规定纳入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学生团员档案一般纳入学籍档案进行管理,原则上随学籍档案转移,由学校团组织管理。已建立人事档案的,由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授权管理服务机构等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档案的,一般由县级团委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乡镇、街道团组织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