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必须满足才能算是口头遗嘱? |
释义 | 口头遗嘱是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需满足条件:危急情况下、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如果之后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则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是在特殊情况下遗嘱人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1)只有在危急情况下,即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时才能设立。(2)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3)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则之前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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