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10岁的孩子应当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判决归哪一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一、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1、子女不足2周岁: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孩子已满8周岁: 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 二、夫妻离婚,两个女儿法院会怎么判 对于夫妻离婚,两个女儿判给谁的问题,首先这要看孩子和谁长期共同生活,因为涉及到变更抚养关系会对孩子影响较大,也涉及到法院最后的判决能否得到顺利落实的问题。然后法官会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现实生活中,一般有两个孩子的家庭,法院会判决双方一人一个。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官可予准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