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被告人与其律师进行沟通交流的一种方式,但对其会见的时间、时长等也存在一定限制,如需申请,则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律师会见的申请被否决,是否可以立即再次申请呢?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及其律师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律师会见的申请,但该申请是否被批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旦律师会见的申请被驳回,被告人及其律师可以在下次合法时间内再次申请,但不能无限申请,需遵循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及其律师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律师会见的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律师会见被告人的时间、方式、时长应当由监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按照法律规定和监管需要确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律师参与诉讼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对律师会见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复准或者驳回,并告知驳回理由。” 经分析,被告人及其律师在律师会见的申请被驳回后可以再次申请,但需遵循相关规定,不能无限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