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Z卡可以根据持卡人要求办理退卡,退卡时需持卡及购卡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及《IC卡申领登记单》,经核实证件、卡号,所退IC卡完好无损时,即可按以下规定退卡:(1)凡在最后一次刷卡租车起10天内(含)退卡的,可在各有人值守的固定标准式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和公交IC卡发售中心办理,全额退还信用保证金和卡内资费。如IC卡已损坏,应先按规定办理换卡后,再办理退卡手续。(2) 距最后一次刷卡租车10天以上退卡的,至杭州公交IC卡发售中心(龙翔桥中心站内),按《杭州公交射频式IC卡申领使用须知》等办理。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对于解决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缓解“行路停车难”,对于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绿色杭州”,对于建设健康城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