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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登记要注意哪些事项
释义
    房屋登记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以权利申请人法定名称登记。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申请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
    2.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代理人在申请时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公证书。
    3.权利申请人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共同申请。
    一、继承判决书下来了如何去过户
    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二、应该怎么样办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查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等等。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等情形等的步骤。
    三、房产证上加如何配偶名字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是: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权利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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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