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定作人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适当时间内延长履行期限,如果定作人超过期限还未履行,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承揽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具体规定包括: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时,定作人有协助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承揽工作无法完成,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顺延履行期限;如果定作人逾期不履行,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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