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出口货物可以退(免)税 |
释义 |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出口货物,可以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但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2)报关离境;3)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未作销售的展品、样品、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离境的已税产品等,均不予退税。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出口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外,可以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这里所说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品和农业产品。这来年各种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及其划分,详见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注释及有关具体规定。 (2)必须报关离境。凡是在国内销售而不报关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币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他管理办法上作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3)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按照现行规定,目前的出口退税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未作销售的展品、样品,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离境的已税产品等,均不予退税。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可以免征增值税; 2. 一般纳税人出口的货物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生产销售状况正常等; 3.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货物出口需要照章征税,不得享受免税政策。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可以免征增值税,其他货物出口需要照章征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七条 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六十五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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