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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公创业欠下外债应该如何处理?
释义
    老公欠债,老婆不知情,且该债务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不承担偿还该债务的责任,无偿还该债务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老公非要跟我离婚,我不想离婚,怎么办,老公坚决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不想离婚的,应当尽量收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老公不付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丈夫不支付抚养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对支付抚养费一事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对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不履行的,可以拿着判决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丈夫瞒着我贷款了几十万,现在离婚,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写清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要写清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另一方的抚养费问题;还有写清夫妻间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通过婚姻调查,查清对方的财产,警惕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好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在离婚协议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离婚起诉期间,老公换了家里的门锁,不让我进门。我该怎么办?
    门锁被换可以做为夫妻婚姻情感破裂的证据,到法院起诉时可以出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法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爱人准备去法院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办法:应当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能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然后依法根据法院的通知书,在确定的期限参与调解,调解不成,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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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