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可以改吗?怎么改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是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处理意见。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更改,要分两种情况: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 夫妻一般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办理了登记离婚后才生效。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双方经协商就可以变更。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 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便生效了。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不能随意不遵守。但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如果法院经审理查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此外,离婚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有关子女和财产的新的约定,可以就这部分内容签订协议。 一、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后能否反悔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也应该具体分情况看: 1、离婚协议书没经过民政局备案,是没有生效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协议离婚后发现上述情况,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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