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索要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为:先行确定受害人与侵害人对于损害发生的过应当承担的错比例,以该过错比例确定彼此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优先恢复原状,原状无法恢复,则应考虑财物的最初购买价值以及其使用期限予以折价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为: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侵害人应依法给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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