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团的基层组织,在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林、牧)场、乡、镇、材、人民解放军连队、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委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包括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它们是基层团的工作、活动的组织和指挥机构法律依据: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十二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