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应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健康情况。如果未告知或者故意隐瞒,导致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未正确评估风险,出险后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或按照事实情况进行赔偿。但如果被保险人未告知的疾病与出险原因无关,则仍然可以得到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人对于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虚假告知的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等方面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时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未告知的疾病与保险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保险人不得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