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不合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
释义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1、两周岁以内的一般随母亲。2、2-10岁的:a、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未做,且男女年龄差距不大,归女方可能性较大。b、孩子一直随某方(或一方的父母、即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生活--归该方可能性较大。c、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不是主要参考要素)d、某方对感情破裂有过错,如婚外情--归对方的可能性较大。e、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一般给对方。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自己选择。 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孩子六个月,原则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抚养。若男方父母将孩子带走,你做为孩子的母亲,有权要求男方父母返还孩子。离婚的话,你可以把孩子放在娘家,因为孩子尚在哺乳期,不方便离开母亲,情有可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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