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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不予受理的抗诉接下来咋办
释义
    法律分析:检察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诉不受理时,可以向上一级的检察机关继续提出申诉,上一级的检察机关应该受理当事人的申诉请求并且作出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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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