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外省市投靠落户天津包括:外省市夫妻投靠、外省市投靠子女、外省市投靠父母、外省市投靠继父(母)、外省市投靠养父(母)。单纯只是亲戚关系是不可以投靠落户天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