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群众办事难的整改措施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加强组织领导。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部门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认识,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一把手”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的领导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为促进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动态督查相结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要结合专项整治内容开展立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进一步创新监察方式方法,提升效能监察实效。 (三)加强案件查办。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乡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所涉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有案必查、查处必严。 (四)加强工作考核。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做法,注重发现和推广典型,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2021年全乡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五)建立长效机制。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上遏制群众办事难问题的发生。要在进一步完善监督、服务上下功夫,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法律依据: 《万源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解决群众“办事难”“专项整改”“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 第一条 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聚焦问题,持续对窗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现象及办事程序复杂、工作作风散漫、该办的不办、能办的缓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提高行政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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