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企天天加班如果不是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就属于违法,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是不能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是由于生产经营,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天也不能超过一个小时,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每天也不能超过三个小时,每个月也不能超过三十六个小时,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也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所以国企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每天要求劳动者加班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