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过期怎么办 |
释义 | 超过强制执行的期限,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执行,由当事人自行进行救济。 一、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2)告诫;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 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三、不执行赡养老人的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不执行赡养老人的判决,法院可根据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扣留提取收入等强制执行措施。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 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四、继续履行合同如何执行 继续履行合同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先要判断合同是否适于强制履行。1、强制履行通常是一种较其他违约责任方式更能契合当事人缔约初衷的救济方式,原则上可由当事人自主选择适用。在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后,另一方不愿意解除合同,而坚持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凭籍司法裁判的强制执行力使得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2、但若合同强制履行缺乏可行性和合理性,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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